关于开展广东省2014年度社会工作宣传先进单位、个人
评选活动通知
EP[2015]1号
广东省内各社工组织、社工朋友:
自广东省开展“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以来,省内各地社工组织结合专业社会工作的开展,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社工基本知识,扩大社会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取得了凝聚和宣传社工的良好效果。为表彰先进,鼓励各地社工机构积极开展社会工作宣传,进一步提升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社会知晓度。协会拟开展2014年度社会工作宣传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欢迎广大社工组织、社工朋友参加,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名额和对象
拟评选先进单位5个,先进个人5名。在社会工作宣传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我省社工组织和社工均可申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 评选标准
(一)宣传先进单位
1.重视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宣传,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宣传工作,工作制度完善,设备运作正常。
2.能积极主动围绕组织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向相关部门、媒体及时报送宣传新闻稿件。社会工作新闻宣传整体效果好,新闻价值高。
3. 结合重大活动的开展组织大型社会工作活动宣传,在当地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 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纪律,重大事件未发生负面报道和失实报道。
(二)宣传先进个人
1. 热爱社会工作宣传工作,具有社会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新闻稿发稿数量多、质量好、影响大,采用率高,工作成绩突出。
3.具有较高的新闻和信息采集处理水平,信息、稿件采集、处理、报送及时主动,服务意识强。
4.提供的信息、新闻素材没有出现重大失误。
三、 评选形式
先进单位评选方式为自评自荐;先进个人由单位推荐。
本协会根据各社工组织全年宣传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评自荐和推荐情况,由协会评估专家综合审核,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拟参选宣传先进单位的,须提交两份本单位宣传工作自评自荐报告。自评自荐报告要写清本单位一年来在社会工作宣传工作的先进事迹(1500字以内)和参选理由(200字以内)(自评自荐报告见附件1)。
参选宣传先进个人者须提交个人申请推荐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
四、 报送要求
各社工组织推荐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材料电子版请于2015年3月9日前发送到EP协会邮箱(gdaswep@163.com)。
协会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军供大厦8楼806
联系人:徐姑娘
联系电话:020-83333736
协会邮箱:gdaswep@163.com
广东省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协会
2015年3月2日
附件1:
2014年广东省社会工作宣传先进单位自评自荐报告
自荐单位名称
先进事迹(1500字内)
(可另附材料)
参选理由
(200字内)
EP协会专家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14年广东省社会工作宣传先进个人申请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先进事迹(1500字内)
参选理由(200字内)
工作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P协会专家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