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3日,石牌司法所对56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帮助社矫人员牢固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根据检察院的要求,从社区矫正制度的意义、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的行为规范要求和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等方面进行讲解,提醒社矫人员加强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对象奖惩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正确理解奖励、惩处的规定,充分认识享有的权益和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
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早日融入社会,要求社矫人员树立服刑意识,在社区服刑期间,思想上不能放松,认真反省,遵纪守法,服从司法机关的管理教育,积极参加社区服务,培养社会责任感,常怀感恩之心,做一个对社会有用、对家庭负责的人。参加集中教育的矫正人员纷纷表示,一定遵守矫正管理规定,自觉服从监管,积极参与各种公益劳动,认真主动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广州市明镜社工服务中心驻石牌司法所社工 谢小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