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0日下午,兴华司法所驻所社工按照日常监管惯例开展每月一次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完成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中的按时组织社矫人员参与集中教育学习的要求。共有21位社矫人员出席本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社矫人员都能养成习惯,按时前来参加,并且主动完成当面报告等任务。态度积极,秩序良好。
活动开始之前,社工邀请司法所专干对社矫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专干根据之前司法局普查各所社矫人员私自出入境情况的结果进行教育,尤其强调了本所有两位社矫人员也存在类似情况,对这种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并将行为的后果—书面警告告诫其他社矫人员,希望起到警示的作用。
活动开始后,社工对本次的内容进行简单的介绍,并且讲解了有关犯罪心理学的看法,引发了社矫人员的兴趣,并提出思考。接着社工播放了相关的视频,通过案例分享的形式让组员进行感受和感知。最后社工组织大家进行了分享,大家对视频当中的案例都发表了自己的感受,并且表示从中学习到了相应的法律知识。
本次活动顺利地完成,通过直接的案例分享,有效地增强了社矫人员的法律意识以及对自身心理健康的重视,充分发挥了司法所每月教育学习的作用。
(广州市明镜社工服务中心驻兴华司法所社工 李舒舒)